青島偵探調查:一、離婚時對方隱瞞財產的該怎么辦,法律有哪些規定
離婚時對方隱瞞財產,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隱瞞的是夫妻個人財產的話,那么另一方無權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后財產分割的時效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3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我國法律規定,離婚時一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部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
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涉外離婚怎么去確定管轄權,法律的規定是哪些
涉外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因此,如果涉外離婚是在我國法院提起訴訟的,適用我國的《民事訴訟法》。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
離婚案件屬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離婚訴訟,必須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戶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或者連續居住滿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公民離開其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醫除外),或在某地連續居住達1年以上,該地為其經常居住地。
公民戶籍遷出后但尚未落戶,對其提出離婚訴訟的,如果該公民有經常居住地的,應向其經常居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沒有經常居住地,戶籍遷出不足1年的,應向其原戶籍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戶籍遷出超過一年的,應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二十七條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