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個人全款買房歸誰
婚后個人全款買房的歸屬取決于多種因素。以下是一些可能影響房產歸屬的關鍵點:
買房時間: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購買的,但資金來源于婚前個人的財產,例如婚前儲蓄或投資收益,且購買房屋的合同和支付房款都是在婚前完成的,那么這個房子可能被認定為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登記:房產證上登記的名字也是確定產權歸屬的重要依據。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通常情況下該房產將被認定為該個人的財產。
夫妻間的約定:如果夫妻雙方在結婚前或結婚后簽訂了財產分割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后個人財產的處理方式,那么應按照協議內容來確定房產的歸屬。
法院判決:在離婚案件中,如果雙方對房產歸屬發生爭議,法院將根據具體案件情況,考慮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貢獻度、子女撫養需要等因素,作出判決。
婚后還貸情況:如果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那么即使在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離婚時另一方也可能有權要求分割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及其對應的房產增值部分。
父母出資:如果房產是婚后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購買的,并且明確表示贈與該一方,那么該房產可能被認定為該一方的個人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二、婚前房產離婚后歸誰
婚前房產單純由一方購買,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不能對其進行分割。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婚后還貸款房子歸誰
婚后還貸款房子歸誰有以下幾種情形:
1、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購買的,登記在一方的名下,婚后共同還貸的,房子歸產權人所有,但應當給另一方補償;
2、如果房子是婚后買的并且婚后還貸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均等分割。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